(乔治市4日讯)高庭今日裁决,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在行动党领袖丹斯里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提起的“亲戚论”诽谤案中败诉,必须赔偿三人共75万令吉。
高庭法官郭树顺通过Zoom宣读判词时指出,答辩人西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甘马挽演讲时所发表、并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的言论具有诽谤性,且缺乏证据。
他表示,答辩人的行为是出于恶意,因此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他谕令西蒂玛丝杜拉,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根据裁决,若西蒂玛丝杜拉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须额外支付5%利息。
此外,西蒂玛丝杜拉也须支付每人2万5000令吉的堂费,总计7万5000令吉。
去年11月4日,西蒂玛丝杜拉在甘马挽一场活动上声称,行动党元老林吉祥、新加坡已故总理李光耀,以及已故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为表亲关系,而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的妻子周玉清,与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也有亲戚关系。
同年11月7日,林冠英限定西蒂玛丝杜拉在11月9日前,拿出证据证明来佐证其指控,否则他将采取法律行动。
林冠英说,西蒂玛丝杜拉的指控对林氏家族和行动党最高领导层充满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