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强调,拉曼大学(UTAR,优大)和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本就是一体,因此无法苟同内陆税收局视两者为独立个体而向优大追税的行为。
魏家祥也是优大理事会成员,他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优大被追税和罚款8300万令吉一事。
他指出,税收局以新的条规追究拉曼大学教育基金20多年前购买产业做为优大校舍一事,是“鸡蛋里挑骨头”。
他说,税收局援引2019年落实的条例,指责优大和拉曼大学基金会在购买产业时没有向当局呈报,但这些产业是在2009年时购买的。
“这个条例在2009年时不存在,后来(2019年)落实了这个条例,你们用这个条例来惩罚我们10年前购买的产业?”
魏家祥说,根据1996年私立教育机构法令(555法令),大学的成立必须以私人有限公司或基金会的名义来进行,因此不能把优大和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区分为不同的个体。
“因此,在法律上,优大并不是一个法律实体(legal entity),注册文件上也清楚表明优大的拥有者是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
他说,20多年来,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运作的唯一业务,就是管理和办大学,而这个大学只有一家,那就是优大。
“2002年,当政府给我们批准信函(成立大学)时,写的非常清楚,给的是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可以去办大学,大学的名字叫做拉曼大学。
他说,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也于2003年,在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44(6)条文下,获得免税地位。
魏家祥认为,即便政府认为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应与优大分割为两个个体,也应该通过正规的途径,修改法令并寻求通过,以软着陆的方式执行,而不是“一刀切”向受影响的单位开刀。
他表示,希望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能在回国后,尽快介入处理此事。
他说,目前只有首相兼财长有权力推翻税收局追税和罚款的决定。
“我们期待首相以他的政治智慧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