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一马公司案: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重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有获得来自阿拉伯的政治献金,而纳吉并没有用于个人享乐。

沙菲宜今日为一马公司(1MDB)案进行结案陈词时说,如果纳吉挪用公款,却是用来为公众谋福祉,这是违反腐败逻辑的。

“我们已经证明,(纳吉所获得的捐献)95%不是用在他自己身上。他没有买私人飞机,也没有在酒吧请人喝香槟。”

对于沙菲宜的陈述,承审法官柯林询问沙菲宜是否有法律依据来支持时,沙菲宜表示他是根据事实来推断,而且1MDB案没有先例可参考。

他认为,法庭必须考量,这就是事实。

法官柯林之后询问控方的看法,副检察司卡玛巴林奥马则说,控方所关注的是被汇入纳吉的资金,是否来自非法来源。

另一位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也强调,无论纳吉将资金用于政治用途还是个人用途都无关紧要,重点有关资金是否为纳吉带来好处就行了。

纳吉面临25项指控,指在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有高达22亿8000万令吉的1MDB资金存入了他的AmBank账户,当中涉及洗黑钱以及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