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5日讯)因售卖印有阿拉字眼袜子风波而被控的两名KK超市集团、3名新建昌负责人,获地庭宣判无罪释放。
被告是KK超市集团创办人蔡志权和妻子拿汀斯里罗秀梅、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苏振发、其妻子吴丽慧和女儿苏慧珊。
控方向法庭表示停止提控5被告的立场,原本要求法庭判被告释放但不代表无罪(DNAA),然而在辩方的要求下,地庭法官宣判被告们无罪释放。
不过KK超市集团与新建昌则在公司代表出庭认罪下,各被地庭判处罚款6万令吉。
根据控状,蔡志权、罗秀梅及KK超市集团,被控于3月13日早上大约6时30分,在位于雪州双威镇的KK便利店,售卖印有“阿拉”字眼的袜子,蓄意伤害穆斯林的宗教情感。
苏振发、吴丽慧、苏慧珊以及新建昌则被控在相同地点与时间,与上述被告们共谋犯罪。
被告们在5月17日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撤销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