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居家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
法官拿督阿马吉星(Amarjeet Singh Serjit Singh)说,在考量了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彭亨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呈上的宣誓书,证实所谓的“附加谕令”纯属道听途说,故而作出上述决定。
纳吉是在4月1日通过沙菲宜与伙伴律师事务所,入禀高庭提出司法审核申请,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有作出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
作为申请人的纳吉是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七答辩人。
纳吉要求一项庭令,以指示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人,回应和核实是否存在着这项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附加谕令。
申请人也寻求另一项庭令,如果此附加谕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也就是将他由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位于吉隆坡的住家,以通过居家拘留方式,完成剩余的刑期。
现年70岁的纳吉在被判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后,于2022年8月23日入狱,他目前在加影监禁服刑。
特赦局将纳吉的监禁刑期由12年减至6年,而罚款则由2亿1000万令吉降至5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