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高庭今日驳回与改教前夫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印裔妇女英迪拉(Indira Gandhi)起诉全国警察总长及另三造疏离职守一案。
承审此案的司法专员拿督拉惹阿末莫扎努丁作出上述裁决,但没有谕令败诉的一方缴付堂费。
法官指出,起诉人若要在本案中胜诉,必须证明全国警察总长及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存在恶意。
他续说,根据所有呈堂证据,他无法就全国警察总长和警方没有试图去寻找莫哈末礼端的下落做出定论。
“肯定的是,这不是莫哈末礼端在吉隆坡或其他地方游荡,而警方在场却没有采取行动的情况。”
法官补充,若警方在明知莫哈末礼端下落的情况下没有采取行动,这是对起诉人有利的因素。
惟他指出,根据呈堂证据显示,莫哈末礼端仍下落不明,而进一步证据表明他曾在某时间点待过泰国。
“我对证据的解读是,全国警察总长和警方所做的努力并不表明他们疏离职守,并且根据现有证据,我总结出全国警察总长和警方以他们认为最合适的方式履行职责。”
法官也说,警方在查案方面拥有自由裁量权,因此无权对警方进行事后批评。
他指出,他接纳时任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和查案官叶秀菁助理警监在整个调查过程的证词,并认为全国警察总长和警方在此案上没有恶意。
“根据上述发现,我不得不驳回起诉人的索偿。”
英迪拉于2020年10月入禀法庭,起诉阿都哈密至今都无法找到其女儿下落,进而索取1亿令吉赔偿。
同时,她也将大马皇家警察、内政部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指答辩人有责任根据联邦法院于2016年4月29日的庭令,向她的前夫莫哈末礼端执行逮捕令。
高庭在2021年7月16日驳回所有答辩人的撤诉申请,并谕令英迪拉起诉这4名答辩人未履行联邦法院强制令的案件,有必要进入完整审讯。
英迪拉在入禀书指出,所有答辩人的行为直接导致她和女儿至今仍分离,莫哈末礼端则已成功逃走。
为此,她寻求1亿令吉的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并要求宣判第一答辩人已构成公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而第二、第三和第四名答辩人须为第一答辩人的过失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