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慈善团体“巴勒斯坦和平公司”(Aman Palestin Berhad)因涉嫌挪用善款购买黄金而被反贪会调查,但该公司代表律师拉菲克(Mohd Rafique Rashid Ali)指出,公司章程允许董事会展开各类投资,所以没滥用资金。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导,拉菲克说,“巴勒斯坦和平公司”董事会拥有16项权限,以及可透过各种机制投资。
“这没错,毕竟黄金有价值,而且方便换成现金,以输送给有需要的人士。”
他也说,反贪会所冻结的41个银行户头中,只有11个属于“巴勒斯坦和平公司”,并且用于捐款目的;其余则是该公司战略伙伴、董事、员工的银行户头。
拉菲克还说,“巴勒斯坦和平公司”最近一次的稽查是在2021年进行,民众可浏览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官网翻阅内容,同时,该公司也曾通报反贪会专员和反贪会反洗黑钱组主任。
另外,《星报》报导指,拉菲克还限定反贪会在3天内解冻银行户头,否则他将采取法律行动。
“‘巴勒斯坦和平公司’已于周一(27日)发函限定反贪会3天内解冻银行户头,若反贪会做不到,那我们就采取法律行动。”
自成立以来,“巴勒斯坦和平公司”通过公众的募捐和捐款,援助巴勒斯坦、叙利亚和黎巴嫩等地区人民。
本月23日,反贪会冻结了“巴勒斯坦和平公司”及其他相关公司的41个银行户头,所涉资金超过1500万令吉,并指初步调查也发现,估计有7000万令吉已被用于成立宗旨以外的用途。
不仅如此,在突袭行动中,反贪会所查获的物品包括四枚999.9级金条,每枚重1公斤。
反贪会是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刑事法典(574法令)展开调查,并索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