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槟城前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发起筹款,以筹集152万令吉作为给印度籍伊斯兰传教士查基尔纳益的诽谤赔偿金。

高庭今早宣判查基尔向拉玛沙米提出的两项诽谤诉讼胜诉,谕令拉玛沙米在30天内,向查基尔支付100万令吉普通赔偿、10万令吉损失赔偿、10万令吉加重赔偿、25万令吉惩戒赔偿,以及7万令吉堂费。

拉玛沙米今午在冼都召开的记者会上说:“我是一名前政治人物。与其他政治人物不同,我并不富有。我别无选择,只能向公众筹款。”

“我们将筹集必要的金额,多余的部分将捐赠给有需要的人,例如贫困学生。”

他说,他的团队将透明地管理这些资金,并将每天通过他的面子书专页向公众更新最新情况。

有关筹款活动的完整细节,已发布在拉玛沙米的面子书页面上。

他表示,他打算对判决提出上诉,若上诉庭做出对他有利的裁决,所筹资金将捐给有需要的人。

扎基尔分别在2019年10月和12月入禀2项诉讼,指控拉玛沙米发表了5份诽谤他的声明。

拉玛沙米是行动党前领袖,他于今年的槟州选举中被党除名无缘上阵,而于8月10日退出行动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