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砂拉越公共卫生、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程明智就“致函政府部门,非用马来文一概退件”一事,直言中央政府有责任接受来自砂拉越的英文官方信函,这是因为1963/67年国语法令,从未延伸至砂拉越。

程明智也是柏拉旺区州议员,他今日发表文告说,砂拉越人可以自由选择使用英文或马来文致函中央政府部门,因为这两种语言都是砂拉越的官方语言,特别是砂拉越使用英语受到联邦宪法第161(3)条文的保障。

对此,他提醒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英语和马来语是砂拉越的官方语言,因此其言论不适用于砂拉越。

“记得多年前在吉隆坡法庭时,法庭当时也明确表示,砂拉越的英文信件不可忽视。”

“这意味我们(砂拉越)可以在官方通信和函件中使用英文,而中央政府不能将其扔进垃圾桶。”

本月25日,安华提醒所有本地企业、政府和私立大学等机构,写给政府部门的函件,都必须以国家语文,即马来文发送,否则一概会被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