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国家银行分析员阿当阿里夫透露,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014年获得的400万令吉,源自一马发展公司(1MDB)子公司的2亿5000万美元银行贷款。

阿当是纳吉挪用1MDB资金案的第47名控方证人,他向高庭说,根据资金流向(Money Trail)记录,这笔400万令吉的资金,是通过富商刘特佐合伙人陈金隆(Eric Tan Kim Loong)所控制的公司转给纳吉。

根据多份银行文件所显示的资金流向,阿当说,1MDB的子公司1MDB能源有限控股(1MEHL)在2014年5月26日向德意志银行贷款2亿5000万美元,其中2亿3990万美元在同年5月28日汇入1MEHL的猎鹰银行(Falcon)户头。

他进一步透露,之后这一笔来自贷款的2亿5000万美元资金,通过4次汇款,分别汇入3个不同的银行户头,最后有75万英镑(约400万令吉)汇入纳吉的大马银行户头,户头持有人名字代码是“AmPrivate Banking-1MY”。

这些所有汇款交易都是跨国汇款,从德意志银行贷款所获得的2亿5000万美元,在一个月内被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