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前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指出,鉴于一马发展公司(1MDB)债台高筑,国行曾于2014年阻止该公司向海外借贷49亿令吉。
她今日在庭上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涉及挪用一马发展公司22亿8000万令吉资金案供证时指出,在2015年发现1MDB曾于2009年将7亿美元资金转移给在逃富商刘特佐所属的Good Star公司前,国行早在2014年时,就已拒绝1MDB要求增加债务的提议。
她随后指出,2009年转给刘特佐公司的7亿美元是所谓10亿美元投资的一部分,惟这笔投资根本不存在。
“2014年时,1MDB曾试图向国行提出国外借贷的要求,确切日期是2014年6月3日。在我们接获来自国外机构的资讯前,国行早已拒绝1MDB的要求,也搁置了该公司的大型发展计划。”
洁蒂所指的贷款是来自离岸相等于49亿令吉的资金,并在供证时提及国行为何拒绝1MDB申请的3个原因,其中包括1MDB不断增长的债务。
同时,1MDB也无法向国行透露借贷的用途,及提供有关2009年投资项目的资讯。
1MDB在2014年6月3日提出申请,国行曾要求提供更多资讯,之后在2014年7月11日拒绝有关公司的申请。
1MDB之后也提出上诉,冀国行重新考虑批准49亿令吉的海外资金借贷,但国行在2014年8月28日驳回1MDB的上诉。
随后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盘问时询及是否知道1MDB向时任财政部长纳吉提出上诉时,洁蒂表示她不清楚,并说这样的上诉如果财政部没知会国行,国行不会知道。
她续说,当时也是首相兼财长的纳吉未联络国行,要求国行重新考虑1MDB提出向离岸借贷49亿令吉的申请。
另外,洁蒂也提及,国行拒绝1MDB要求是鉴于1MDB背负了巨额债务,同时该公司也在海外背负巨债。
“因此我们(国行)拒绝了申请。这申请是来自离岸的借贷,而贷款的部分是来自离岸筹集的伊斯兰债券。”
“但我们拒绝后,他们说没关系,并说他们会向证券委员会申请批准这些债券,此事不需要得到国行的批准。事实上,他们是在告诉国行,他们会从发行债券得到资金。”
她续说,他不知道1MDB透过发行债券集资一事,因为她没有跟进此事。
洁蒂早前指出,国行是于2015年发现1MDB曾在2009年转移7亿美元的资金给予Good Star,因为1MDB在2009年时提供假讯息,尽管国行曾多次努力得到最新消息,但该公司始终没有提供所需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