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涉嫌索取与收受总额高达62万令吉“疏通费”,以协助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儿子拿督法克里雅欣不被扣捕查办的反贪污委员会一名官员与商人,今日双双在地庭面对2项控罪,惟否认有罪。

现年43岁的莫哈末拉昔迪与54岁的“Datuk Roy”,本名莫哈末胡先纳西尔,在法官阿祖拉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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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两人被控一同贪污,为自己或任何人士向47岁的茜蒂达丽娜,索取总额40万令吉的现款,以疏通反贪会在调查拿督法克里雅欣期间不会将他扣查。

控状指他们在3月5日晚上9时至11时,在孟沙的一家餐厅作出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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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的另一项控状,是指他们为本身或其他人士,从现年41岁的赛法力阿达斯收取总额24万令吉的现款,以疏通反贪会在查案期间不会扣查法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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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指在3月6日下午2至4时,在帝沙金地花园的一家餐厅作出上述行为。

两名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献议或给予贿赂),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下治罪,以及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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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另一项控状,即向茜蒂达丽娜与赛法立索贿200万令吉的莫哈末胡先,则在法官苏珊娜胡欣面前否认有罪。

控状指上述做法旨在协助商人阿当拉德兰改为较轻的罪控、把被告的证供改为证人,以及降低其控罪所需的保释金。

莫哈末胡先被指在2023年2月于甲洞马来村的一所建筑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献议或给予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