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纵然代表联邦法院五司宣读判词的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中的结果是咎由自取,但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却认为,纳吉申请展延审讯的行为并无恶意。

联邦法院五司以4比1票驳回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维持后者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的定罪和判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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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五司以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为首,另4名法官是王南吉、拿督罗扎丽雅、拿督诺丁哈山和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布巴卡。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阿都拉曼是唯一不驳回纳吉司法检讨申请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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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吉今日代表联邦法院五司宣读判词时说,2022年纳吉在联邦法院终极上诉程序中,公平审讯权未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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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说,纳吉现今结果,都是咎由自取。

2022年8月16日,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要求联邦法院将纳吉SRC国际公司案的最终上诉展延“3至4个月”,不过,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拒绝了这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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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阿都拉曼说,当时郑宝德完全没准备好在终极上诉程序中陈词,所以才申请展延审讯,当中没有恶意,然而被东姑麦文拒绝。

他说,当时在郑宝德无法陈词后,东姑麦文理应让纳吉亲自陈词,接着由控方陈词,然而此事没有发生,导致审讯没有聆听到辩方的论点。

“这是律师的失误,不该由申请人纳吉来承担。”

他认为,当时联邦法院拒绝展延审讯的要求,伤害了纳吉的公平审讯权。

他说,当时联邦法院五司没有考虑到,拒绝延审会导致纳吉面对司法不公。

他说,去年的终极上诉程序中,完全没有聆审任何辩方的观点。

他说,当时控方口头陈词两天,但辩方却没有任何陈词。

“联邦法院理应先让纳吉陈词,才让副检察司陈词,但法院没有这么做。”

他说,当时郑宝德拒绝陈词后,联邦法院更有必要邀请纳吉自辩。

纳吉坐在被告栏,看着阿都拉曼宣读少数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