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5日讯)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涉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在美国纽约被判坐牢10年后,美国法官周五命令充公黄宗华的3510万美元(约1亿5540万令吉)款项。

路透社报导,布鲁克林地区法官布罗迪(Margo Brodie)驳回了黄宗华的主张,即此案的3500万美元已被大马执法单位充公,他已身无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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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华的代表律师阿尼菲罗(Marc Agnifilo)指其当事人已失去了大部分资产。然而,法官布罗迪表示,这3510万美元的追缴在法律上并不过分。

她还说,即使黄宗华的罪责比其他人轻,但“他在史上最大的金融犯罪之一中扮演了角色”,这让“公众对民主和政府的信心造成了无形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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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罗迪在本月9日宣判黄宗华入狱10年,他是唯一在1MDB丑闻案中被提控及罪名成立的时任高盛集团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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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的黄宗华因协助前老板,高盛集团东南亚地区前主管莱斯纳挪用1MDB资金,并进行洗黑钱及贿赂官员等活动,被控2项违反美国反贿赂法令和1项洗黑钱罪名,于去年4月被美国法庭陪审团一致裁定,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