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谕令州内清真寺和祈祷室,必须确保受邀的宗教演讲者,持有柔佛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NJ)发出的教学认证(tauliah)。

陛下表示,清真寺和祈祷室的理事会成员若违反上述规定,将会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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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依布拉欣今早为第十五届柔佛州议会第二季第一次会议主持开幕及发表施政御词时,这么指出。

陛下表示,所有清真寺和祈祷室理事,若要举办宗教讲座,必须通过县宗教局(Pejabat Kadi Daerah),向柔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申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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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的申请必须详细说明讲座题目及宗教演讲要传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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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8日,苏丹依布拉欣表示,任何人在柔州内给予伊斯兰教导及讲道,必须先获得柔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的认证,否则将被视为犯罪,可在2003年柔佛州伊斯兰宗教管理法令第119(1)条文,以及1997年伊斯兰刑事法第11条文下,被采取行动。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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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也说,任何举办伊斯兰教导及讲道活动的主办单位,若是邀请不获柔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认证的演讲者,将被视为同谋,且触犯1997年伊斯兰刑事法第43条文。

一旦罪成,同样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陛下强调,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宗教极端人士制造混乱,尤其是对知识不高的年轻穆斯林。

陛下也提醒政府,提高学校及高等学府的教育水平,以培养具有高知识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