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驳斥有关“总检察署选择性提控和迫害土团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的说法。

依德鲁斯今日发表文告时强调,总检察署处事公正,而且提控与否,全胥视所收集到的证据和供词,而不是受到任何一方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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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总检察署是根据调查档案而作出公平的决定,毫无偏见,本着讲究诚信来确保受害人、证人、被告和公众依法获得正义,并指这一切遵循了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所赋予总检察长的权力。

他还说,总检察署向来是无所畏惧、没有偏帮任何人的情况下,作出每一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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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证明有人犯法,涉案者就会被控,完全不论对方身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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