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今日裁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阿鲁甘达,被控篡改1MDB最终稽查报告的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马新社报导,法官莫哈末再尼(已升任上诉庭法官)在裁决中说,控方无法证明纳吉和阿鲁甘达的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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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由控方传召出庭供证的阿鲁甘达已在审讯中,将真相全盘托出。

控状指出,现年70岁的纳吉利用其职权发出指示,也就是在上述报告完成及提呈公共账目委员会之前进行修改,以避免受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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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指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间,在布城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治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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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的阿鲁甘达则被控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与纳吉串谋修改上述报告,以包庇纳吉免于受到与1MDB事件有关的纪律、民事或刑事行动对付,因此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的第23(1)条文及第24(1)条文同读,刑罚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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