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认为,任何涉及批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事件,应该由安华采用私人诉讼方式对付,而不是由执法单位包括警方来调查。

LFL总监再益马历发表文告说,希盟必须兑现改革承诺,那就是避免重蹈前朝政府的错误,不要打压言论自由以及民主。

他说,根据公正党宣传主任法米的说法,是首相指示警方对付那些诽谤性批评。

“我们呼吁新政府以及首相,捍卫他们在大选宣言作出的改革承诺,停止所有涉及批评首相的案件。”

“这是新政府令人无法接受的做法,他们承诺改革,却又指示警方对付批评者。”

再益认为,警方调查涉嫌诽谤者,是一种滥权行为。

“首相有特别的法律地位,不能通过警方去维护他的名誉。首相指示警方对付批评者,是滥权行为,因为他本身是涉及利益者。”

“就跟其他网民一样,如果安华对批评感到委屈,他需要在民事法庭提出诽谤诉讼。警方的工作是预防罪案,不是保护首相免受侮辱或批评。”

“现在警方调查批评首相的人,显然安华做得不恰当,也有不合法的嫌疑。”

他质疑,现在网民会否担心,一旦批评首相就会被对付。

他强调,希盟必须谨记,检讨多媒体与通讯法令第233条文,是他们的大选承诺之一。

“希盟领袖别忘了,你们曾因为批评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而遭到警方调查,你们应该感同身受。你们也经常批评首相通过警方对付批评者是站不住脚的。”

他补充,如果警方成为政府对付异议者的工具,那么这就是威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