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代表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律师楼合伙人林进贤(Lim Chin Hian,译音)直言,他从未见过在逃富商刘特佐。

林进贤是Wong & Partners律师楼的合伙人,他今日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马公司22亿8000万令吉贪污和洗黑钱案”,在庭上接受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诘问时,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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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0%肯定我没见过刘特佐。”

沙菲宜说,有人曾看到林进贤(英文名Mark)与伙伴布莱恩(Brian Chia Hock Gee)和刘特佐一起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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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沙菲宜没说明会议在哪里以及何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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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林进贤否认有这样的会议。

受询及是否知道布莱恩曾发表法律意见,以合理化1MDB转移7亿美元到“一个与1MDB毫无关联的Good Star公司”的决定,林进贤仅说,直到后来才知道Good Star公司是刘特佐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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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MDB和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SI)搞合资。按照合约,1MDB需拿出10亿美元。

这笔10亿美元本该注入1MDB和PSI的合资公司银行户头,但只汇入3亿美元。

对此,林进贤说,他是第一次在法庭看到布莱恩德法律意见内容,并且也是透过新闻才得知7亿美元流入一家叫Good Star的公司。

沙菲宜:你可认同这(布莱恩的)法律意见,目的是好让刘特佐和刘氏在管理层同谋的受惠?

林进贤:我不予置评。

此案承审法官是科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