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上诉庭今天批准朝圣基金局前主席拿督斯里阿都阿兹,撤销其中4项洗黑钱控罪的上诉申请,但驳回要求撤销9项贪污及洗钱控罪的上诉。

根据马新社报导,上诉庭三司拿督斯里卡马鲁丁、拿督阿布巴卡和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一致裁决,阿都阿兹被控3项贪污控罪和6项洗钱控罪没有缺陷,因此谕令地庭继续审理这9项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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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宣读三司一致裁决的阿布巴卡,允许阿都阿兹撤销其中4项洗钱指控。

阿都阿兹在地庭面对3项受贿总额520万令吉的控罪,与霹雳和吉打道路工程有关,以及涉嫌收取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1390万令吉的10项洗钱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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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分别于2010年12月8日在吉隆坡敦霹雳路联昌银行,以及2017年6月13日和2018年4月10日在雪兰莪蒲种城市中心艾芬银行犯下受贿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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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被控于2010年3月8日至2018年8月30日期间在巴生谷地区犯下洗钱罪行。

阿都阿兹于去年3月12日提出上诉,挑战高庭驳回其要求撤销3项贪污控罪和10项洗钱控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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