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6日讯)外国签证系统(VLN)营运商Ultra Kirana有限公司(UKSB)前行政经理陈祥生(David Tan Siong Sun,音译)指出,该公司账本中的“怪兽”(Monster)指的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而公司在2014至2018年期间给予阿末扎希数十万令吉的现金。

身为阿末扎希涉外国签证系统贪污案第15名证人的他今日在庭上供证时解释,公司指示他为收取金钱的人士取代号,以掩饰相关人士的真实身份,包括一些政治人物、公务员及阿末扎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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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在此说明,当我要在账本中输入有关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资料时,我刚好在吃零食——Mamee Monster,因此,我就取了这个代号。”

他说,除了“怪兽”的代号,账本中也有其他代号代表阿末扎希,包括“Z”、“ZH”、“YB”、“Mon”及“Young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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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续说,由于他担心账本会落入其他人手中继而公诸于世,因此账本中的所有代号只有他本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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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祥生也说,他是在其个人笔记本电脑使用Microsoft Excel做账。

他在供证时指出,他在公司的职务主要是管理公司的日常行政事务、监督行政职员及处理董事所交办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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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本案第15名证人,即UKSB董事李伟强(Harry Lee Vui Khiun,音译)指示他确保每个月有足够的资金交给阿末扎希。

“我保存2014至2018年期间,所有支付给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款项记录。”

“这其实是我个人记录,因为涉及的款项非常庞大。我在账本中主要记录每个月可使用的金额、所支付的金额,及相关接收资金者的名字或昵称。”

“一般上,我每天都会记录,但在一些比较忙的日子,我就会先记录在一张纸上,之后再输入进电脑。”

他补充,整个账本档案保存在3个不同的文件中,并有备份。这些档案都设有密码,并储存在两个不同的USB磁盘中。

控方修改控状

另外,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亚兹今日在庭上批准主控官阿都马力副检察司申请修改第三项控状,并谕令通译员向现年69岁的阿末扎希重新宣读这项控状。

阿末扎希接着说:“明白,不认罪。”

修改控状的内容是把1万5000欧元改为1万5000瑞士法郎。

高庭于本月9日批准控方申请修改控状的内容,从2017年4月改为2018年3月27日。

根据修改控状,阿末扎希被控在担任内政部长时期以权谋私,在明知该公司与其公务有往来情况下,收受来自外国签证系统营运商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献金1万5000瑞士法郎。

他被控在2016年5月在加影绿野山庄(Country Heights) 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阿末扎希面对33项有关收受UKSB总额1356万新元(约4327万4368令吉)贿赂的控罪,他被控利用内长职权以延长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

他也面对另7项指控,即收受与其有公务往来的UKSB的献金,分别涉及115万新元(约367万1283令吉)、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约6万6265令吉)和1万5000美元(6万5914令吉)。

他被控在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Seri Satria犯下上述7项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