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澄清,障友或健康欠佳的人士可以借助行动辅助工具(PMA)使用道路上的人行道,越过马路。

不过,他强调,使用者必须提高警惕,在过马路时保护自己与他人的安全。

Advertisement

魏家祥昨天宣布禁止包括行动辅助工具在内的3类微型交通工具上路惹议,基于部分障友对此禁令与行动辅助工具的使用条规感到混淆,他特此发表文告详细说明。

他说,被列为行动辅助工具的微型交通工具,是为行动不便者而设计,尤其是残障人士。

Advertisement

“行动辅助工具不被允许上路,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可以在混合其他交通工具,例如汽车、载沙罗里和巴士的道路上使用。若不禁止,行动辅助工具在公路上行驶,包括在大道上行驶,将会造成公路意外与人命伤亡。”魏家祥说,此举也是为了避免行动辅助工具被身体健全者滥用,在公路上行驶。

Advertisement

他指出,障友依然可以在除了道路以外的其他平地空间使用行动辅助工具,因为其他平地空间并未受到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与此次禁令的约束。

这些平地空间包括购物商场内、公园范围、步道或商店五脚基范围,因为其使用权是由相关执法单位、商场管理层或公园管理层决定。

Advertisement

他也表示,障友或健康欠佳的人士,在使用行动辅助工具时,可以通过路上的步道过马路。惟使用者必须提高警惕,在过马路时保护自己与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