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马新社讯)卫生部同意,从5月1日起按照特定标准,允许病房的病人获得照料者的陪伴,以及接见探病者。

马新社报导,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医生说,探病者或照料者必须是12岁及以上已完整接种新冠疫苗,以及不属于染疫的高风险群,如患有各种共病症或免疫系统低弱。

Advertisement

他今日发文告说,一些特定病情病人的照料者需要进行快速抗原(RTK-Ag)自助检测,则需在前往医院的之前的24小时内自检,必须说明自检的日期和时间,并附上照片作为证明。

“探病者或照料者并非疑似染疫或受监察者(PUS)、没有染疫症状、需填写冠病申报表格、遵守标准作业程序(SOP),以及穿上个人防护装备。”

Advertisement

诺希山指出,至于身在病房的非新冠病患照料者,以及要在产妇生产时陪同在旁的个人,必需接受冠病筛检,也就是RTK-Ag自检,以及结果呈阴性。

Advertisement

他说,家人获准探访在病房、加护病房或生命垂危的非新冠病患,但限于同一时候两名探病者。

“鼓励探病者在探病前,使用RTK-Ag自检。”

Advertisement

他指出,对于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的非新冠病患,只允许一名照料者陪同,以及鼓励他们在赴医疗机构前,接受RTK-Ag自检。

诺希山提到,至于新冠病患,只允许需要特别照护患者和孩童患者由照料者陪同,因此照料者必需进行RTK-Ag自检及结果呈阴性。

“如果照料者呈症状及返家前,则需重复进行RTK-Ag自检。”

他说,新冠病患不准接受探访,除非是在病房或加护病房的生命垂危患者,但限于同一时候两名探病者,以及鼓励在探病前使用RTK-Ag自助检测。

他也说,卫生部是根据对冠病第3、4和5级病例的最新趋势及冠病卫生设施低使用率的分析,并在考量到尤其是来自病人家属的社会心理支持重要性,有助病人康复,而重新检讨和更新医院的照料者和探病者政策。

尽管如此,诺希山说,上述措施的落实方面取决于各个医院和病房的规模及能力。

他强调,在新冠疫情具高风险扩散的特定情况之下,例如在医院出现疫情扩散,院方可对现有的政策作出数项调整,保障各造的卫生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