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黄家和质疑,为什么警方优先让首相车队,而不是救护车使用道路?

他今日在面子书发文指出,虽然警方澄清是为了“降低公路意外的风险”,但实则却本末倒置,竟让救护车的重要程度,排在首相车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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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1980年陆路交通规则第9(1)条文,任何救伤车、消防车、海关轿车、警车、监狱车或交通部门的轿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都能优先使用道路。

“现在究竟是谁在执行紧急任务呢?一个已经在高速公路或城镇上拥有不受干扰通道的首相车队,还是前往水灾灾区的小小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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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首相车队行驶时将由警方控制和负责开路,而救护车只能通过鸣笛才能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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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谁比较需要交通支援?超级重要人物或小小救护车?”

他也说,即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谁应优先,但基于逻辑和良心,都应该知道没人可以凌驾于拯救性命的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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