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槟州秘书署前高级助理秘书莫哈末法鲁礼占指出,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于2008年至2018年担任槟城首席部长期间,每月领取4万4375令吉的薪水及津贴。

林冠英涉及的槟州海底隧道贪污案,今日在他本人缺席的情况下在吉隆坡地庭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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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案第20名控方证人的法鲁礼占在庭上供证时说,林冠英从2008年3月11日至2018年5月14日期间,每月领得1万4175令吉的薪水,及3万零200令吉的津贴。

“林冠英也在槟州政府的网站申报他的资产及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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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也是阿逸布爹州议员,他当了3届州议员,并担任了2届槟州首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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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林冠英代表律师海占奥马尔(Haijan Omar)早前告诉本案承审法官阿祖拉,其当事人明日可以出庭

林冠英在价值63亿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涉嫌贪污,进而面对4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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