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向法庭入禀宣誓书,申请撤销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起诉他和政府恶意检控及滥权的诉讼,并指控纳吉此举具政治动机。

汤米在该宣誓书指出,他相信纳吉此举意在为马六甲州选举和下届大选,因而入禀这起诉讼。

Advertisement

他说,证据是纳吉是近期才第一次挑起这项指控,因为在2018至2019年期间,纳吉即便因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与SRC国际公司经济丑闻和洗黑钱的官司缠身,在抗辩时都不曾挑起“恶意检控”(malicious prosecution)的指控。

于2018年6月4日至2020年2月28日期间担任总检察长的汤米指出,纳吉目前还有4宗刑事案件在高庭等待审理,因此纳吉仍是被告。

Advertisement

汤米说,基于大马法律体系实施对抗制度,他身为时任总检察长,对纳吉这类被告并不负有注意义务。

Advertisement

他还说,如果不撤销诉讼,而是在民事诉讼证据平衡的基础上进行审讯,就会导致纳吉的指控再次受到审理,而刑事案审讯(负担更重)仍在进行中。

“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可持续的,也违背了公共利益。”

Advertisement

此外,汤米说,纳吉在诉讼中也指控其在决定起诉他之前,已经预先判断他的案件,并干预调查。 

“当每一份关于纳吉的调查报告提呈给我时,我都感到满意,这些是针对他的案件的有力证据。我竭尽我所能研究这些调查报告,并与相关检察官讨论,然后忠于起诉纳吉的决定。

“有鉴于此,反驳诉状内指‘尽管反贪污委员会没有发现任何不法行为,我还是决定起诉他’的说辞。

“我和任何总检察署人员都没有干预反贪委会对纳吉展开的调查,该调查导致纳吉被控,而调查工作是由反贪委会独立进行。”

汤米指控,纳吉的诉讼意图骚扰和恐吓他,因为他贯彻总检察长和检察官的职责,并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行使裁量权提控后者。

10月22日,纳吉入禀诉讼指本身在1MDB、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滥权和洗黑钱案件中被误控,并指控汤米任内有渎职行为。

纳吉索取190万令吉的损失赔偿,并要求法庭宣判汤米在任内渎职。 

他控诉汤米提控有预谋,这也符合当时希望联盟政府的计划。

纳吉指出,汤米在2015年会晤时任首相敦马哈迪,讨论1MDB被指在资金方面存在不当行为和管理不善,并建议马哈迪就纳吉涉及1MDB一事,对纳吉提出民事诉讼和刑事检控。

高庭已择定于明年1月19日进行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