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卫生部所发出的“群聚助选”禁令,让一些为备战州选而走访马六甲的政党相继吃下罚单,依律师所见,罚单会产生不同层次的影响,而这全取决于政党的财力是否雄厚。

马六甲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黄江平(Ng Kong Peng,译音)接受《Malay Mail》访问时指出,对于财力雄厚的政党或历史悠久的政党而言,罚单并没太大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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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罚款4000令吉或1万令吉,皆对他们的竞选策略没太大影响。

“由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创办的马来西亚团结民主联盟(Muda)被罚款4000令吉,这对Muda而言可能会更吃力,因为它是新政党,资金还不够稳定。很明显的,独立人士就更惨,他们无法负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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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除了财力雄厚的政党,罚款也无法对政治人物起到威慑作用,尤其是那些自以为违反“群聚助选”禁令,都能没事的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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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有些人就没事,因为他们自称游客或只是在当地走动出巡(walkabout)。”

本月2日,卫生部指出,不论是土团党总裁丹斯里慕尤丁或巫统前主席拿督斯里纳吉,都没违反“群聚助选”禁令。这两名政治人物在当地走动出巡期间,并没参与甲州选举相关的集会式活动,反而是出巡活动的主办单位,因没遵守保持人身距离的标准作业程序(SOP),所以总共被罚款2万4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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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平认为,在诠释禁令和公平执法方面,确实有些难度,因为难以定义什么才算被禁止的活动。

“你如何定义那是一场政治聚会或走动出巡?这是很主观的。你如何公平地全面实行?

“这不奏效的,因为那些自认会没事的政治人物,会继续他们想做的事,他们就是能走漏洞。到底算不算漏洞,是群聚还是走动出巡,这都很主观。”

他说,甚至会有一些情况,即部长可能会说,为了公务而出席官方活动。

“例如,部长们在官方活动上派发食物援助,而这是公务的一部份。那么他们能说‘我不是在助选,只是履行职责吗?这算不算政治群聚?’

“因此,在执法方面真的很难。部长会说‘我不是在助选,只是来履行我的工作’,但他又可以在演讲时提及政府做了的好事。

“你要如何分辨群聚和走动出巡?怎样分辨部长是在处理公务、人群中演讲、为民派发食物援助,这些算群聚吗?所以归根结底,还是回到执法问题。”

建议设提控选项

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联合主席梁信友(New Sin Yew)则认为,比较大的政党或财力雄厚的政党会继续藐视“群聚助选”禁令,原因是它们有能力支付罚款,至于不太富裕的政党和候选人则更加谨慎。

他说,在这种情况下,富裕的政党占上风。

他说,财力有限的候选人和政党,则会被罚单“歧视”。

梁信友建议有关当局,提控那些在马六甲竞选期间,重复违反“群聚助选”禁令的人士。

“若一个人的行为抵触2021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疫区内措施)条例,执法当局可选择开罚单或把人提控上庭。”

他说,在2021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疫区内措施)条例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高达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说,若当事人刚好是州议员,按照马六甲州宪法,一旦被罚2000令吉或以上,就会丧失议员资格。

因此,他认为,提控违反禁令的候选人,才会有更好的威慑效果,因为这些候选人随时失去竞选资格。

“若执法当局认真要在竞选前夕实施禁令,就应该提控那些惯犯,以威慑他们。否则,执法当局只是在惩罚财力有限的政党和候选人而已。”

受询及若甲州选举候选人声称不是群聚主办方,以及只对主办方开罚单,这算不算法律漏洞,梁信友说,相关条例和国家复苏计划(NRP)第四阶段的标准作业程序(SOP)都没说明,只能由主办方来负责任。

他说,2021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疫区内措施)条例的第10(1)条文并没区分主办方或集会者。

“只要你有参与任何群聚,你就要承担责任。

“不过,这也是看执法当局要向谁开罚单。它可以罚主办方,或者部分集会者,或所有人。”

此前,卫生部长凯里表示,从10月25日起至11月27日,政府禁止任何与马六甲州选竞选活动有关的讲座和社交聚会,以遏制新冠病毒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