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被指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950万令吉“律师费”的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并没按反贪会调查官要求提供任何书面证明。

反贪会助理专员莫哈末纳沙鲁丁(Mohd Nasharudin Amir)今日在高庭供证时说,沙菲宜曾说不知道这笔950万令吉的来源,也不曾询问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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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纳沙鲁丁说,他曾于2017年7月28日到访沙菲宜的办公室,以询问对方有关汇入纳吉银行户头的26亿令吉,以及资金汇给其他人和公司事宜。

在调查期间,莫哈末纳沙鲁丁曾向沙菲宜展示两张分别为430万令吉和520万令吉的大马伊斯兰银行(AmIslamic Bank)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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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重申自己所收取的钱是纳吉、巫统、首相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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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也说,这些支票与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的第二宗鸡奸案检控上诉无关。”

后来,当控方把一封志期2013年9月12日,题为“替国阵处理选举上诉案的余款结算”信函拿出来时,莫哈末纳沙鲁丁坦言他不曾看过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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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封信,因为反贪会当年向沙菲宜录供时,对方并没拿出来。

至于这笔950万令吉律师费的下落,莫哈末纳沙鲁丁说,沙菲宜已全数拿去购买武吉东姑(Bukit Tunku)一间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