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曾在6年前,在提供文件和协助政府稽查师准备公司的稽查报告时,面对一些困难。
前1MDB总执行长阿鲁甘达的代表律师拿督西瓦南登(N. Sivananthan),今日在高庭询问前稽查师莎阿达杜(Saadatul Nafisah Bashir Ahmad)期间指出,其当事人(阿鲁甘达)曾在2015年12月1日的国会公共账目会委员会(PAC)会议上说过,警方在数个月前搜查公司,并且查封文件和电脑,以协助调查。
曾领导1MDB特别稽查团队的莎阿达杜是“纳吉与前1MDB总执行长阿鲁甘达,涉篡改1MDB报告的联合审讯案”中的第7名控方证人。
西瓦南登指出,其当事人曾告知公账会,表明会致力向第三方拿回任何文件,以及会为总稽查署向警方索取相关文件。
对此,莎阿达杜证实阿鲁甘达确实曾如是告知公账会。
莎阿达杜追溯2015年12月16日,其部门(1MDB特别稽查团队)在一场与1MDB的会议上,1MDB官员要求与总稽查署的稽查师召开更多次的会议,以厘清特定事情,才把报告拿去打印。
“我们限定他们最迟在2016年1月30日提交相关文件,好让我们继续完成报告。
“我们在为自家稽查师索取文件方面,面对困难。”
尽管如此,西瓦南登纠结于2016年1月30日这个截止日期,并指这个最后期限并没在当时的会议上说明。
对此,莎阿达杜回应:“我想我是口头要求的。1MDB是知道的,但没记录在会议记录里。
至于她与时任总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都有出席2016年2月24日的会议,她证实阿鲁甘达依在会议上的立场,与后者在公账会听证会的立场一样。
此前,莎阿达杜供证时说过,2016年2月24日的会议,是在时任政府首席秘纳吉书丹斯里阿里韩沙的办公室召开的,并指曾强调保护国家和时任“领导层”的形象。
她说,当时1MDB稽查司被要求从终极报告中,移除4项内容,包括两份财政报告,及公司会议记录里的刘特佐名字。
她说,总稽查署到了2016年3月4日至7日,才把1MDB报告呈给公账会。
她说,总稽查署和1MDB另外两次会议是于2016年2月25日和26日进行的,当时稽查师同意在稽查报告中,修改57个地方。
“若我们修正57处,就意味着要改很多字眼,以及整体内容的呈现方式。
“阿鲁甘达说,稽查报告里有很多‘严重’字眼,恐怕影响读者。”
她说,安比林是唯一能批准修正的人,但前提是要提供合理的说法。
此案承审法官为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案件将于9月27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