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表示,根据他们的观察,昨日举行的“抗议”(#Lawan)示威活动和平结束,符合大马人所享有的集会权利。

权委会今日发表文告赞扬活动主办方和警方让集会顺利进行,尽管当局阻止示威者进入吉隆坡独立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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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呼吁警方停止调查和提控任何人,因为他们只是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

“反之,权委会建议当局注重于制定和加强标准作业程序(SOP),以便能在降低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下,允许此类的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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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委会指出,他们委派了7名观察员来监督昨日的集会,并发现示威者都遵守SOP,把感染风险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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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委会也重申,联邦宪法第10条文赋予和平集会的权利。

吉隆坡金马警区主任莫哈末再纳助理总监昨日指出,警方将调查示威活动的主办人,即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S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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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地区处于国家复苏计划第一阶段,人民行动基本上大受限制,而#Lawan示威活动落在这个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