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暂缓执行庭令的申请,以致于后者必须如期缴付近17亿令吉的所得税欠款及欠税罚款。

根据媒体透过电邮所收到的判词,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Ahmad Bache)驳回纳吉的申请,还喻令后者缴付1万5000令吉堂费。

法官说,纳吉的案件不属于“特殊情况”,因此没理由针对“缴付近17亿令吉所得税欠款及欠税罚款”给予暂缓令。

法官还说,允许暂缓的话,会妨碍内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税款,而且这也将为其他纳税人打开不良先例。

“每一名纳税人(就如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若给予答辩人(前首相兼前财政部长)暂缓令,诉方会被禁止向辩方讨回税款。

“这是不良先例,其他纳税人会有样学样,还会映射有‘双重标准’。”

法官说,他在作出判决前考量了各方面因素。

另外,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受询时,证实高庭驳回了纳吉的申请。

内陆税收局于2019年6月25日入禀法庭,向纳吉追讨2011年至2017年期间须支付的16亿9000万令吉的所得税。

高庭于去年7月22日批准税收局的简易裁决申请,指示纳吉支付16亿9000万令吉的欠税。纳吉较后向上诉庭上诉,同时申请暂缓高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