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等4造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和两家公司,挪用前者2亿5000万美元(10亿3000万令吉)资金,投入电影制作和购买房产。

起诉方分别是1MDB、子公司即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控股,以及1MDB能源(冷岳)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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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方是于5月7日入禀法庭,将里扎、红岩电影公司和红岩资本有限公司,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方。

另外,起诉方也将美国Shearman & Sterling律师楼列为第四答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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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MDB的传讯令状(Writ of Summons),他们指在2011年至2012年,里扎和两家公司获取了1MDB约2亿5000万美元资金,用于个人利益和其团伙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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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掌管两家红岩公司的里扎应该知道来自1MDB的资金遭到挪用,以谋取利益。

他们也指控,Shearman & Sterling律师楼允许里扎和大马富商刘特佐,利用本身的账户来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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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起诉方要求判处里扎须为挪用资金和不当使用资金的行为负责,并偿还已被挪用的资金。

此前,财政部证实,1MDB和SRC国际公司于5月7日,入禀一共22项民事诉讼,索偿总值966亿令吉,包括向多个本地单位索回3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