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日讯)涉嫌在有条件限行令期间跨州采购且没有守规的本地艺人妮罗花(Neelofa)夫妇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惟否认有罪。

现年32岁的妮罗花与26岁的丈夫莫哈末哈里斯,今早8时50分抵达法庭,过后宣读控状后在推事玛云尤索夫面前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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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又名PU Riz的男被告违反2项限行期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即在5月2日进入位于汝来第三工业区的Naeem地毯私人有限公司前,没有扫描MySejhatera或手写签到,也没有戴口罩。

至于妮罗花则同样被控于上述日期和地点,没有扫描MySejahtera或手写签到,双双因而抵触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紧急修正法令的第19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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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入狱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推事允许两夫妇各以1万与5000令吉,另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6月4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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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控官是诺阿兹扎副检察司,至于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哈雷斯马哈迪凡。

在这之前,诺阿兹扎要求推事判处两名被告各以2万与1万令吉保外候审,不过,哈雷斯则提出反对,因为两名当事人并非犯下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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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稍后告诉记者:“保外并未有任何条款,毕竟这是一宗开罚的案子,但法庭允许各以1万和5000令吉保外候审。”

他说,其当事人也已支付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