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罪成上诉案,在经历15天审讯后,今天终于来到总结。

以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说,他们保留判决,择日裁决,因为他们需要时间去审议陈词,才能下判决。

上诉庭另外二司是拿督哈斯扎娜及拿督瓦兹尔阿兰。

“这是我们截至目前处理过最耗时的上诉案之一。

“既然上诉案涉及重要议题,我们需要时间审议书面和口头陈词,再来宣布判决。

“一旦我们准备好了,就会通知各造有关宣判日期。因此,今天到此休庭,直到另行通知。”

阿都卡林是在辩方总结陈词后,作出上述宣布。

他也指示控辩双方从即日起的一周内,针对上诉人的刑罚入稟书面陈词。

此案从4月5日开审,原定12天内处理完毕直到4月22日,不过另外加3天来审理。

纳吉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控方则以拿督西淡巴兰(Sithambaram)副检察司为首。

另外,纳吉较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他希望正义获得伸张,让他还自己一个清白,并指这些事都是他与家人的考验期。

“我想感谢我的律师团队,我认为他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及压力下,表现得很棒,毕竟他们手上还有其他案子是同步处理的。”

他也感谢媒体报导其案件,让民众跟进审讯。

去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宣判纳吉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件涉及7项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权控状,皆罪名成立。

纳吉的3项失信和3项洗黑钱控状,每一项坐牢10年,以及滥权控状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5年取代。

不过,由于法官谕令纳吉的坐牢刑期同期执行,他因此只需入狱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