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3家律师事务所今日代表一马发展公司(1MDB)及1MDB的前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入稟21项诉讼,起诉相关公司和人士涉嫌欺诈1MDB及SRC。

根据《The Edge》报导,1MDB和SRC要向所有从它们身上吸走资金的本地收益人,追讨230亿美元(约944亿3000万令吉)及另外一笔3亿令吉。

报导指出,代表1MDB及SRC诉诸法律行动的律师事务所是Rosli Dahlan Saravana Partnership (RDS)、Skrine & Co、及Lim Chee Wee Partnership。它们在上周五(7日)分别入稟吉隆坡高庭和莎阿南地庭。

报导指出,1MDB在本月8日提出5项入稟书,对象是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JPMorgan、Coutts & Co、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尔万。

报导指出,其他被点名的人士还包括前1MDB主席丹斯里仄罗丁(Che Lodin Wok Kamaruddin)、1MDB三名前总执行长,即拿督沙鲁阿兹拉(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阿鲁甘达、莫哈末哈金(Mohd Hazem Abdul Rahman)。

报导指出,有一项入稟书是针对大马富商刘特佐、刘氏父亲丹斯里刘福平(Low Hock Peng)、姐姐刘美玲(译音,Low May Lin)及刘特佐生意伙伴陈金隆(Tan Kim Loong),1MDB要向他们追讨14亿零200万美元(57亿6000万令吉)。

报导指出,至于公司方面,1MDB则针对违反合同、串谋欺骗公司、及不真诚的协助以诈取49亿2300万美元(202亿2000万令吉)事宜,入稟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