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根据政府最新颁布的2021年紧急(罪犯强制出席)(修订)条例,从今日起,允准被判入狱3年的罪犯以社区服务替代坐牢。

此前,只有被判入狱3个月的刑事犯,才有资格以社区服务取代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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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昨日宪报公布的2021年紧急(罪犯强制出席)(修订)条例,政府对1954年罪犯强制出席法令第5条进行了修正,并从今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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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项法令,法庭可以判处一个人每天在执行强制社区服务的地点现身工作,每天工作时间最多4个小时,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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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法庭必须考量这个人的品行、犯罪的性质与严重程度,以及所有其他相关情况。

同时,根据同一法令第5A条文,总监可在嫌犯提出申请,或总监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以书面方式指示需要强制执行社区服务的人士,从原有的地点迁移至另一地点进行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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