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日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对“政府入稟法庭,针对阿拉字眼一案提出上诉”事宜,表明不愿置评,避免偏见。

他说,既然上诉庭已在审理此案,他不宜评论,避免出现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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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等上诉庭的判决吧。”

慕尤丁今日巡视砂州中央医院后,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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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已下判决,而总检察署已提出上诉,我们将全权交由法庭去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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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吉隆坡高庭裁决,内政部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

此案承审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裁决,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Allah)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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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政府已在3月15日入稟法庭,针对阿拉字眼一案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