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3日讯)一名退休人士在行动限制令(MCO)期间为女儿设婚宴,岂料有7名出席者包括其家人确诊感染新冠病毒而惹上官非,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

现年59岁的被告阿布巴卡(Abu Bakar Osman)被控举办上述婚宴,并明知此举可能会危害生命和将疾病传播开来,推事郑佩思(Ti Pei Si,译音)择定于本月23日宣判刑罚,惟批准被告以1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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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2月13日下午1时至下午2时之间,在彭亨文德甲的一花园区违例,抵触刑事法典第269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主控官丽法副检察司建议以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但被告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陈颖棠要求更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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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被告的收入就只有每月1500令吉的退休金,还要用来赡养一名妻子和一名还在大专求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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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在没有得到当局批准的情况下设宴,并邀请邻居和家人出席,但其中一名出席者在婚宴结束数天后,证实染疫。

其他出席婚宴的家人也进行新冠筛检,结果6人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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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只批准在县宗教署举办订婚仪式,并需遵守标准作业程序以及不得设宴,因为彭亨在1月22日至2月18日期间是实施M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