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前总检察署第三律政司拿督莫哈末哈纳菲亚(Mohamad Hanafiah Zakaria)向警方报案,要求调查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出版的回忆录《我的故事:旷野中的正义》。

他向《Malay Mail》证实,由于汤米汤姆斯的新书具有刑事诽谤的内容,因此他已于昨晚向警方报案。

他说,汤米汤姆斯在新书的第248页,提及他对哈纳菲亚和其他总检察署高级官员,在领导和主导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大量准备工作的能力,并没有信心。

“汤米汤姆斯还说,他们更适合履行行政职务,而不是为审讯作准备。”

哈纳菲亚则认为,此段落并不属实。

他说,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审讯准备工作是于2018完成的,当时他是担任总检察署上诉与审讯组主任。

他指出,汤米汤姆斯当时指示他研究SRC国际公司案的调查报告,而他也成立一支小组,集结最优秀和最具经验的副检察司,以研究该案的证据和准备提控。

他说,有关他领导该小组的问题并没有被挑起,因为他是小组里拥有最多检控经验的最资深官员,而汤米汤姆斯之后表示自己将主导相关检控。

他也说,汤米汤姆斯作为总检察长,确实应该主导检控团队,而他与其他组员则继续向前者汇报。

他续说,汤米汤姆斯之后委任私人律师拿督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作为该案件的临时检控官,他们也没有反对,而是继续为审讯作准备,并继续向汤米汤姆斯和苏莱曼汇报。

他指出,在开始审讯的两至三个月前,汤米汤姆斯指示他无需再参与此案,而是处理总检察署里的行政事务。

“汤米汤姆斯并没有说明,他自己将主导该案的检控团队,抑或他觉得我没有能力主导。”

他说,书里的相关内容已损害了他担任副检察司长达33年的形象,因为他被暗喻为一名懒惰且没能力处理SRC国际公司案检控的人。

“为此,我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99条文(刑事诽谤),来调查汤米汤姆斯对我和其他总检察署的诽谤,以及他贬低总检察署声誉的名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