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上诉庭将在4月22日,聆审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昵称姑南)收取商人蔡景康200万令吉贿金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2个月及罚款200万令吉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东姑安南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接受记者询问时说,上诉庭副主簿官达尔马菲克里通过Zoom视讯平台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4月22日及23日审理该项上述申请;主控官鲁丽扎副检察司也出席案件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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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鲁丽扎说,法庭也择定3月5日做进一步案件管理程序。

现年70岁的东姑安南于去年12月21日,也就是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对此案下判的同一天入禀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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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莫哈末再尼批准东姑安南的申请,允许暂缓执行坐牢和罚款的刑罚,从而等待上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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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布城区国会议员的东姑安南被控在担任公职即联邦直辖区部长期间,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国际银行户头,而他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根据控状,他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国际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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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