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伊党希望不再有任何野蛮(biadab)的人,反对全国使用和加强爪夷文。

伊党宣传主任卡马鲁扎曼(Kamaruzaman Mohamad)昨日发表文告时说,联邦宪法第152条文阐明,马来语是国语兼官方语言,而马来文的书写是爪夷和罗马字母(R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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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上庭挑战彭亨州政府强制招牌需附上爪夷文政策的决定,结果被关丹高庭驳回申请。

对此,他认为高庭做了正确判决,并指这是不容妥协的国家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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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伊党呼吁各州政府效仿彭亨、吉兰丹、登嘉楼州政府在巩固爪夷文的做法,并指我国从前的官方文件也使用爪夷文,包括1957年独立宣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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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全民必须合力强化爪夷文,确保它不被时代淘汰,还说它是我国宝贵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