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巫统硝山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兹里认为,法庭应驳回任何挑战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权力的诉讼。

他今日在辩论2021年财案时说,联邦宪法第158(1)和(2)(B)条文已阐明,国家元首所“满意”的事项是最终决定,不能在任何法庭上以任何理由挑战。

“所以法庭应直接拒绝任何挑战国家元首的诉讼申请。”

“法庭理应一开始就拒绝,而不是保持沉默,这样会带来更多不安情绪,人们会因为没有得到结论,而一直质疑。”

他说,有律师指上述条例必须与联邦宪法第40(1A)同读,即国家元首需根据劝告行事,但这仅是一般的说法。

他也说,联邦宪法第150条文特别提及,任何事项的决定,必须国家元首先感到“满意”。

“所以若说国家元首没有权力,必须接受劝告,也是不符合宪法的,因为‘满意’一词,是特别针对国家元首的。”

“这代表国家元首能有自己的感受,他有权询问民众,该决定是否恰当。”

“这也是为何我一直说,国家元首有自由裁量权。”

纳兹里也认为,我国目前还无需进入紧急状态,因为全世界的国家都受到2019新冠病毒疫情影响。

“首先,马来西亚不是唯一一个遭疫情施虐的国家,所有国家都面临相同的问题。”

“是的,西班牙颁布紧急状态,但那是因为该国每日都新增万宗确诊病例,而我国是基于较迟筛查,才每日新增千宗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