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高庭今天撤销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起诉大马银行(Ambank)前公关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等3造,把其银行户头资料泄露给遭通缉商人刘特佐的诉讼。

法官拿督卡迪扎指出,纳吉的诉讼申请是可耻、轻浮、无理取闹和滥用法庭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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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批准本案3名答辩人即大马银行、大马银行集团(AMMB Holdings Berhad)和余金萍的申请,谕令撤销纳吉于去年12月9日入禀的诉讼申请。

卡迪扎说,纳吉起诉3名答辩人的举动显然另有目的,已滥用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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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这项行动(诉讼)并非意在索取损失赔偿,而是另有目的,意图支援申请人自己在SRC国际公司案(抗辩),因此已滥用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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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纳吉在余金萍在SRC案件作证后提出诉讼,而当该案控方提问时,纳吉不曾投诉或起诉余金萍和大马银行,指控其银行户头遭第三方操纵。

余金萍是SRC案的第54名控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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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指出,纳吉辩称他是在审讯期间才发现其银行户头遭余金萍操纵之事,没有说服力。

卡迪扎谕令纳吉各支付大马银行和余金萍3万令吉和2万5000令吉的堂费。

纳吉的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说,他将会提出上诉。

大马银行的律师是杨欣敏(译音),余金萍的律师则是拿督古迪亚。

纳吉在诉状中指控大马银行和余金萍在管理其银行户头时(户头尾号 694、880、898及906)疏忽,将资料泄露给刘特佐。

他指控答辩人在未经其同意下,将其户头尾号为694的银行结单、汇款交易和余额资料透露给身为第三方的刘特佐。

他说,答辩人没有向他通报刘特佐对其户头的所采取的行动,银行也协助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在尾号为880、898和906的户头之间进行款项转移。

他也说,他对其银行户头结单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详情不了解。

纳吉指控,刘特佐在未获授权的第三方协助之下,通过数次本地和海外汇款进行20笔交易,以管理数个户头总值1200万令吉的款项,这些户头也被国家银行标记红色警示,但答辩人却没向他报告以获取下一步指示。

他也辩称自己是在SRC案件审讯中,在控方揭露余金萍与第三方的对话之后,才得知答辩人的行为。

他向答辩人索取特殊赔偿、普通赔偿、严重损害赔偿及惩戒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