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把原本用来与合资公司,即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搞投资的30亿美元(约123亿令吉),拿去偿还公司债务,甚至在槟城买地!

1MDB前总执行长莫哈末哈金(Mohd Hazem Abd Rahman)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滥权和滥用1MDB逾20亿令吉案”的第10名控方证人,他今日出庭供证时说,1MDB在2013年筹得一笔30亿美元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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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按照原定计划,这笔资金是1MDB与IPIC作为合资企业的投资款项。

尽管如此,他说,1MDB把这笔款项拿去还公司债务,并且在纳吉的选举演说中,表明拿去槟城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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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1MDB于2013年透过子公司,即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1MDB GIL)发行总值30亿美元的债券,目的是筹集资金,而且过程很仓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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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是纳吉信任的人,也是1MDB事务的中介。

他说,刘特佐曾告知他,从30亿美元债券中筹获的部分款项,将充当竞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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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特佐告诉我,这些资金必须加速处理,因为选举需要资金,而且需要还贷,即向渣打银行借贷,以摊还PetroSaudi公司(PSI)。

“这些从发行债券方式得来的资金,都拿去购买槟城亚依淡的土地,这是巫统竞选时的举措。

“当纳吉在槟城助选时,他演讲时说,1MDB买下那块亚依淡地段,到时会用来发展可负担房屋。”

对此,纳吉的代表律师旺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起身抗议,认为莫哈末哈金的证词纯属捕风捉影,因为刘特佐都无法现身法庭证实是否说过那些话。

受主控官莫哈末慕斯达法(Mohamad Mustaffa P. Kunyalam)副检察司询及,如何知道纳吉在槟城助选时,说过那番言论事宜,莫哈末哈金说,他当时在活动现场。

至于又如何知道一部分从发行债券方式得来的资金,用来购买亚依淡土地时,莫哈末哈金说,他对此事有个人认知。

在2013年,纳吉是巫统主席,而我国在2013年5月5日经历第13届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