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前财政部长林冠英将于本周五(11日),在北海法庭再面对两项新的失信控罪,皆与槟城海底隧道贪污案有关。

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副检察司今日在海底隧道贪污案过堂时指出,控方已发出传票给林冠英,以通知他将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下,被加控两项罪名。

他也表示,新增的两项控状将移交至吉隆坡法庭,与之前的控状一同审讯。

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是“不诚实盗用财务”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或最低6个月的监禁、或鞭刑及罚款。

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之后也证实已接获相关传票。

不过,哥宾星表示,由于还未看到控状,所以林冠英律师团队尚未决定是否会反对将新控状,转移至吉隆坡法庭聆审。

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择定10月12日,为原先的控状过堂。

林冠英较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反贪会决定于本周五加控,很显然是个政治阴谋。

他说,沙巴州选提名日落在本周六,而他必须亲自到北海法庭面控,此举明显将影响他前往沙巴助选。

“反贪会在沙巴州选提名日前一天提控,这很明显是出于政治动机所采取的行动。”

“我想大家可自行判断,为何他们要选择星期五?对他们而言,这时间点是非常巧妙的。他们不惜一切代价,都想赢得沙巴州选,我想这肯定会影响到我的安排。”

他也指出,当他前阵子入境沙巴时,才从媒体报导得知将被提控的消息,因此认为反贪会有泄露消息之嫌。

他认为,反贪会在没有事先通知他的情况下,就泄露消息给媒体,是非常不专业且不公平的举动。

林冠英是于8月7日在吉隆坡法庭,被控向槟城海底隧道工程发展商索取10%利润的罪名。

他之后也在8月10日,被控在槟州海底隧道计划中利用职权贪污33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