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驳斥雪兰莪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的指控,否认总检察署未对之前污染雪州水源的公司采取行动。

他昨日发表文告称,阿米鲁丁的指控不正确且毫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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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德鲁斯指出,雪州水务管理公司(Air Selangor)在3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指雪兰莪河4个滤水站因污染而关闭,多个机构包括雪州水供管理机构(LUAS)、雪州水务管理公司、雪州环境局(JAS)、士拉央市议会及负责环境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展开了联合调查。

他说,雪州环境部过后向位于万挠的Yip Chee Seng & Sons有限公司,开出总额6万令吉的30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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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当局在开出罚单前,并未咨询总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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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署至今也未收到任何有关雪州水源污染的调查报告。”

他说,总检察署只是被告知有相关机构已调查此事,但有关报告并没有完成及呈交给总检察署寻求进一步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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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今日大马》昨日引述阿米鲁丁,指雪州当局在调查4月的污染事件时面对困难,但总检察署却未采取行动。

他表示,雪州政府无权对那些造成水源污染者施予刑罚。

今年3月17日,雪兰莪河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滤水站,以及兰斗班让滤水站因发现受异味污染,而被迫暂时关闭。

而肇事公司与此次造成贡河水源污染的是同一家公司,即Yip Chee Seng & Sons有限公司运作的重型机械维修工厂。

据雪州行政议员许来贤表示,这间工厂今年3月也曾接获环境局发出的6万令吉罚款,厂家已一次性缴付所有罚款。

9月3日,雪州水供管理局指出,由于贡河的工厂排污污染了滤水站原水,导致雪隆地区大制水,1292个区多达120万名用户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