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广告看板因有中文字而被撤下风波:联邦直辖区部长丹斯里安努亚强调,政府并没有禁止广告看板使用中文,然而中文字不能比国语字大及多。
他在推特说,任何广告板必须以国语主要语言,因为国语是马来西亚人民的灵魂。
“其他语言可以用,但是要以国语为主。”
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团长陈泽斌发表文告声称,吉隆坡市政局并没有指示撤下广告看板,而是广告商自行撤下。
他说,在有关风波被广泛传开后,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有感事态严重,立即联系了吉隆坡市政局官员了解事情来龙去脉。
“该官员向我们出示了报导中‘被撤下’的中文广告看板申请,原来广告商在申请时,是呈交国文版的设计,惟在挂上时却变成中文版。”
“最后广告商觉得不妥,自动撤下。”
他说,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向市政局反映了多元语文的重要性,并获得当局保证不曾禁止使用中文,只是须纳入国文,以弘扬国文。
“在这次交涉中,我们也了解到所有广告看板文字,需得到国家语文及出版局(Dewan Bahasa dan Pustaka)批准,而市政局则负责核准广告看板的地点。”
吉隆坡市政厅也发表文告证实上述事宜,指有关广告板位于吉隆坡谷中城一带,是广告商自己撤下有关广告。
当局声明,任何不符合规格以及规定的广告,将会被当局撤下及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