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1日讯)前槟州首长林冠英二度被控滥权低价买屋,唯他不认罪。

反贪会是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滥权)提控林冠英。

北海地庭今日有三件大案件,据悉大批媒体及警员从早上7时,已驻守法庭外,守卫森严。

除了林冠英,林冠英的妻子周玉清及低价购屋案的原屋主彭丽君也于今日被控。

周玉清则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AMLA)下被控。

根据周玉清的代表律师较早前的说法,其当事人案件与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Consultancy 顾问有限公司有关。

为声援林冠英,许多支持者和希盟领袖今早赶往法庭跟进情况,包括公正党班丹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公正党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槟州首长曹观友。

林冠英的亲人,即父亲兼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母亲梁玉治、胞妹林慧英、林冠英次子林炜凯(Marcus Lim)也到场。

由于疫情未退,现身法庭外的支持者都有保持社交距离,声援林冠英时不忘带上口罩和遵守防疫的标准作业程序。

根据周玉清代表律师较早前的说法,其当事人案件与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Consultancy 顾问有限公司有关。

2018年9月3日,总检察署正式撤销控告时任财政部长林冠英滥权低价买屋,而法庭也宣布林冠英及女商人彭丽君无罪释放

林冠英被控在2014年7月18日,身为一名公务员即槟州首席部长,在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Magnificient Emblem公司申请西南区第436及437地段从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让自己及妻子受贿,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若罪成将面对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过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高。

林冠英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在2015年7月28日,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房屋,而市价是427万令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彭丽君则被控唆使林冠英以280万令吉低于市价购屋,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 ,并与第165条文同读,若罪成将面对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林冠英的首席代表律师蓝卡巴星是在第14届大选从成绩出炉后,入禀法庭,要求撤销有关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