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尽管不断称赞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一名真诚的人,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强调,纳兹兰在宣判“纳吉SRC案罪成”时,忽略的一些元素。

沙菲宜认为,莫哈末纳兹兰作为高庭法官,在审理纳吉SRC案时,在判词出现无心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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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词是真诚的,他(法官)是诚实的人,但他真的做了很多失误。

“在控方阶段的判词,他已进入了终极判词,我们发现错误变得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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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莫哈末纳兹兰没有将刑事法套用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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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唯一的投诉是,他似乎没运用刑事概念和刑事法律的哲学。他似乎套用更多民事概念。

“在刑事法里,当一宗案件有合理的疑点,你就必须结案了;而在民事案件里,你要找出平衡点,来判断哪一方在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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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沙菲宜说,辩护律师团会针对裁决,先向上诉庭上诉。

“法官认为纳吉7项罪名全数成立。对我而言,我很高兴,因为我相信会有更好的机会(在上诉阶段)。”

“换言之,法官驳回了辩方每个论述。

“但这样也好,我们要去上诉庭讨公道,因为上诉庭至少有10司(法官)来聆听我们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