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已指示交通部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加重刑罚对付醉驾司机。

他在文告指出,最近发生几宗醉驾车祸事故,情况令人担忧,因此希望修正法案可以对导致伤亡的醉驾司机施加更严厉刑罚。

Advertisement

“据知,修正法案将在6月中旬完成,之后将在来临下议院会议上提呈。”

他也希望修正法案可以保护醉驾车祸罹难者家属。

Advertisement

警方数据显示,在今年首5个月有21宗醉驾车祸,夺走8条人命。

Advertisement

慕尤丁说,这数据令人担忧,接近去年全年23宗醉驾车祸数据。

根据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醉驾将被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及不超过6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

Advertisement

若醉驾导致死亡,将在第44条文下面对罚款最高2万令吉及监禁最长10年。